再次提醒:在突尼斯全国紧急状态期间注意安全

创建时间:2018-11-08 09:20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8日 09:22 来源: 驻突尼斯使馆

 

  (本提醒有效期至2018年12月6日)

  自2015年3月起,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突尼斯使馆根据当地安全形势已连续11次发布在突中国公民注意安全的提醒,最近一次提醒有效期至2018年11月6日。根据当前安全形势,现发布新一期安全提醒,有效期至2018年12月6日,具体如下:

  2018年11月6日,突尼斯总统府发布公告,决定将突全国范围内紧急状态再次延长1个月,至2018年12月6日。

  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突尼斯使馆提醒在突中国公民和机构密切关注当地安全形势,提高警惕,加强防范,避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或夜间单独外出,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前往西部、南部边境和沙漠地区需特别注意安全。如遇紧急状况,请及时报警并与中国驻突使馆联系。

  突尼斯应急电话:匪警:197;医疗急救:190;火警:198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驻突尼斯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216-98463848

原文链接:http://cs.mfa.gov.cn/gyls/lsgz/lsyj/t16113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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